期刊文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控制新增棉纺生产能力规定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严格控制新增棉纺生产能力的规定》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0年第13期13-14,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