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放小”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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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治国.对腐败应该“零容忍”[J].党建文汇(上半月),2006(12):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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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史中来.这股风是怎么刮起来的?[J].真理的追求,1998(10):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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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红,朱寅凯.“把自己放小一点”——记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袁玉玲[J].当代劳模,2015,0(4):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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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传新.“放小”不是“放弃”[J].探求,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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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乐贵中,王洪太,顾世奇,戴迪萍.怎样“放小”──“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中一个重要问题[J].党政论坛,1997(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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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英锋.济南市政协了解社情民意抓“大”不放“小”[J].中国政协,2001(11):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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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阮山峰.“抓大”未必“放小”[J].现代领导,2001(9):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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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方晓.权力监督既要“抓大”又不能“放小”[J].中国监察,2005,0(16):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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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周翔.检委会改革宜“抓大放小”[J].天津检察,2014,0(5):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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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蒋来用.反腐倡廉“抓大不放小”策略研究[J].廉政文化研究,2014,5(1):40-46.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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