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统一的社会保障机构的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目前已步入正常发展的轨道,但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机关事业和企业社会保险政策不统一,致使许多具体工作不顺畅。一是机关事业和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统一。企业养老保险已经实行个人账户制度,个人交费比例占工资总额的5%,个人账户记载缴费总额的11%,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目前尚未实行个人账户制度,个人交费仍按过去2%的比例交纳,养老保险手册按单位和个人缴费数额据实记载,个人部分只记入缴费总额的2%。这就使得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记人个人账户和记入保险手册的数额差距很大。二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企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不统一。目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的计发仍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离退休政策。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0年第Z1期28-28,共1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