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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个人缴费比例 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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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不断开展和逐步深入,基金收缴比例的调整已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实践证明,适时调整、提高养老基金收缴比例,已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稳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一、适当提高基金收缴比例,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工作存在着结余少、积累少的突出问题。基金结余少或者没有结余,直接影响了基金的积累;没有相当规模的积累,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基金保值增值,保险工作的"稳定器"、"保护伞"的作用也就无从谈起。对此,我们应当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高度重视,慎重对待。(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发展现状。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0年第Z1期30-31,共2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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