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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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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尚未达到100%社会化发放的济南、枣庄、济宁、德州、临沂、聊城、菏泽等七市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于2000年9月底前,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二、已经实现100%社会化发放的市地,要进一步规范发放形式,对委托企业退管组织发放的,要从2000年9月起改为委托国有商业银行或邮局代为发放,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三、各市地要采取逐步换发退休证的办法。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0年第9期40-41,共2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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