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减轻政府的就业压力和财政与社会负担,昌乐县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促使下岗职工的隐性就业显性化。他们的做法是:一是规范程序,严把进中心关。凡企业安排职工下岗进中心享受基本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必须提交个人申请,并经本企业职代会讨论、职工民主评议、再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方可进中心,然后参加由再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再就业培训,最后将按上述程序确定的人员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取得公众的认可后,方可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从一定程度上把严了下岗职工进中心的关口。到目前为止,全县累计出现的4417名下岗职工中,有2385人因从事某种经济活动有固定收入而未进中心享受基本生活保障。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0年第7期23-23,共1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