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下世纪初我国将进入老龄化社会,伴随而来的将是退休高峰的到来。为应付即将到来的养老金支付高峰的出现,预防养老金拖欠现象的发生,当前应着重研究以下问题:尽快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法规体系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程序,明确了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在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强化了征缴手段。但是,如何强化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基金的积累和结余如何运营才得以保值和增值;如何规范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使养老金按时足额到达离退休人员手中?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尚无社会保险法,保险基金的运营。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0年第7期25-26,共2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