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在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印发后,在实际工作中各方面提出不少具体问题亟待进一步明确。经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房改小组讨论同意,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出处
《中国建设信息》
2000年第25期11-12,共2页
Inform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