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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隐性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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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下岗现象日益普遍、就业形势日趋激烈的今天,有人竟脚踏两只船,一方面作为下岗职工领取本已入不敷出的企业的工资,另一方面在外赚取高薪。何为"隐性就业"?"隐性就业"是指与原单位还保持着劳动关系,享受原单位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和基本生活费,而自己又在外从事有报酬的劳动。据劳动部门的调查表明:"隐性就业"的方式如下:一是当事人"停薪留职",关系在企业放着。
作者 余戈
出处 《中国就业》 2000年第7期25-25,共1页 China Emplo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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