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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签订合同与预付定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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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定金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退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目前在一些商品房销售过程,有的房地产商在未签订购房前,就要求购房者先付定金,出具一张收取定金的收据给购房者,这样的定金约定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定论。
出处 《中国建设信息》 2000年第13期26-26,共1页 Inform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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