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河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申办国家级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豫政文[1999]16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同意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机构地区 国务院办公厅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00年第10期8-8,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