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是本世纪来中国宪政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宪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具有同刑法、民法等一般法律相同的特征,它们的内容都主要地取决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而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更应全面地适应改革与开放的需要。1999年的修宪把党的十五大总结的改革和建议的新经验写进宪法,使宪法更加符合实际,更富于时代精神,因而也更具有权威性。一。
出处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1期13-15,共3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