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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抢先注册他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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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抢先注册他人商标是指未使用商标人或后使用商标人于先使用商标的人之前对该商标进行抢先注册的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标本身便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如美国特拉华公司的"可口可乐"商标,1967年一家国际权威机构对之进行估价为30亿美元,而1994年,该商标的价值已上升为360亿美无,该价值已远远超过了公司实有资产价值。此外,一件好的知名商标,常常会对拥有该商标的企业带来巨大的市场。因为人们通常都认牌购货,认为同一商标同一品质,商标已成为人们的购物导向。
出处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1期40-42,共3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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