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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我国金融业应采取的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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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即将加入WTO进程的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将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该协议规定,中国加入WTO两年后外资银行即可对中国企业开展本币业务;五年后可经营零售业务,外资银行在中国加入WTO五年后将享受国民待遇,以往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都要取消。加入WTO对我国的保险业和证券业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我国金融业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一、加快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必须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要求,遵循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使银行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
作者 汪渝
出处 《时代金融》 2000年第4期13-19,共7页 Times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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