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担保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近年来银行贷款逾期的问题日益突出,为减少信贷风险,银行越来越多地采用多种担保方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了《担保法》,该法于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然而银行的保证贷款业务在适用《担保法》时所面临的问题,使银行在有效保障银行权,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存在着法律障碍,笔者仅就这方面的法律障碍及对策作一探讨,以引起大家的重视,共同研究对策,努力降低银行潜在的金融风险。
出处
《时代金融》
2000年第10期23-26,共4页
Times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