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3年夏,我志愿军总政治部决定从前线各兵团抽调一批干部到开城,待停战协定签定、朝鲜战争结束后,迅速释放并遣返双方战俘。当时我所在的志愿军三十一师抽调了3名干部,有炮兵团副政委荆乐天、九十二团三营教导员田宗琴和我(我当时任九十二团卫生队指导员)。志愿军共调去100余名干部组成解释战俘代表团,与停战谈判代表团、新闻记者代表团组成一支工作队,由外交部副部长李克农担任队长,外交部政策委员会副会长乔冠华担任指导员。我在解释战俘代表团担任解释代表。 板门店关于战俘的谈判从1952年12月11日开始,于1953年6月8日达成协议,并签定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的文件。根据协议,对一切不直接遣返的战俘,应于停战协定生效后60天内,从拘留一方的军事控制下释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