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南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经山东省九届人大第十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标志我国第一部发展散装水泥专项地方法规顺利诞生。济南市这一专项法规于1997年开始调研、议订。期间,该市人大、市政府、经贸委、散装办等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班子赴上海、浙江、厦门、北京等地调查研究,随后制订出草案,此后经过多次讨论修改,于1998年11月19日提交济南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议五次会表决,并获得通过,此次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是第二次审议该规定,审议后表决表明,赞成票超过法定要求,顺利通过。该《规定》的发布施行,将有力推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的开展,直到促成全国散装水泥立法工作的最后完成。
出处
《中国建设信息》
2000年第11期2-3,6,共3页
Inform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