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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县级以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讲"教育决定的精神,充分借鉴省部级和地市厅局级"三讲"教育的经验,紧密结合县(市)的特点和新的形势,结合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认真贯彻整风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二、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精神和朱镕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继续执行中央关于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出处 《党的建设》 2000年第4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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