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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与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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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郭维福挪用公款被判刑兰州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直属中队队长郭维福,利用职务之便,3次挪用公款9万元为其亲属搞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同时他还严重违反财经纪律,3次给职工批借公款36.8万元,大部分借出后用于营利活动。
出处 《党的建设》 2000年第2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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