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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大学语文》质疑补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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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二、《子产相郑伯如晋》 1、教材125页[注]释“子产使尽坏其馆之垣”句:“使:派人。坏:毁坏。”这里,“使”为使令动词,后面省略了宾语“之”(手下人)。而注释中将“使”直接注成了动宾短语“派人”,是不确的。“坏”应为形容词作动词的使动用法“使……毁坏”,而不宜直接注释为及物动词“毁坏”。句子成份的省略和词类活用,乃是古文中常见的用法。愚以为不注则罢。
作者 郭迺亮
出处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0年第Z1期34-41,共8页 Journal of Nanjing Radio & TV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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