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延长六大通用水泥国家标准过渡期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材主管部门,各重点水泥企业,厦门艾思欧标准砂公司,中国标准砂厂: 鉴于2000年12月1日废止原六大通用水泥标准的有关准备工作尚不具备,经我局请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发布《关于六大通用水泥国家标准废止日期延长的通知》(质技监标函[2000]208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级建材主管部门要继续组织好本地区实施新标准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宣贯培训、配备仪器、数据对比、双标示及工艺方案的调整等工作,并将通知立即转发本地区水泥企业。 2、自2001年4月1日起,水泥企业不准再销售原标准水泥。
出处 《广东建材》 2000年第11期2-2,共1页 Guangdong Building Materials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