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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行为是受贿还是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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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要案情1997年10月,某县正在进行县政府换届选举考察候选人工作。某乡党委书记李某想谋求副县长的职位,于10月11日到县委书记王某的办公室,说:"几年来王书记对我关心帮助很大,非常感谢,我在乡镇已干了多年了,请书记以后多加关照。"李某走时将一个装了3000元的信封放在沙发上。1997年12月19日晚,李某再次到王某家里,王不在。李对王的家属说了一些请王书记在县政府换届时多加关照一类的话,放下了一个装有7000元的封好的信封就走了。王某回家后,其家属将李某来的情况告诉了他,并将装钱的信封给他。此后,李某又用公款2万余元购买手表等物送给100余名县人大代表。
作者 李兴国 木子
出处 《廉政瞭望》 2000年第7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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