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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假币 应有程序——国内首例不服没收假币案原告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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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老西门邮局没收一张百元假币,当事人不服,一纸诉状把银行告到法院,引发了一场国内首例不服没收假币行政诉讼案。又因为被告是很少与人打官司的中国人民银行,此案引起了司法界、金融界的特别关注。被没收"假币"时包律师不吵不闹1999年6月7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原告上海金钟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包更生诉称:1999年4月28日,他从某国有大型企业领取了现金,便到老西门邮电所级付当月的移动电话费,递给当班营业员童志伟5张百元面额的人民币。童志伟收款后,称其中有一张是假币,并拒绝原告复看一下的要求,转身进入里间。
作者 胡喜盈 刘建
出处 《廉政瞭望》 2000年第6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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