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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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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即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即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案件。3、虐待案。即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4、侵占案。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轻伤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隐匿。
出处 《廉政瞭望》 2000年第5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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