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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遗嘱不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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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得很清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共同遗嘱又称合立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订立的同一份遗嘱,是一种特殊的遗嘱形式。但如果共同遗嘱在形式要件上符合有关法律规定,那么是否可予认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共同遗嘱是一种共同行为,基于共同遗嘱人的合意而产生。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意愿受他方意思的制约。
作者 吕诗文
出处 《廉政瞭望》 2000年第4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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