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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防城港市法院院长被判三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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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原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陶世典涉嫌挪用公款案近日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陶世典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公诉人指控称,1995年4月至1996年1月间,陶世典利用任防城港市中院院长职务便利。
作者 晓登 胡建华
出处 《廉政瞭望》 2000年第2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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