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生活之友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更改姓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户籍管理机关批准并在户籍簿和身份证上作变更登记。根据户口登记条件的规定,公民有正当理由,可以由本人或者其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18周岁以上的人,不要轻易变更姓名,如确有必要,必须由其本人提出申请。另外,机关、团体、学校、企业。
出处 《廉政瞭望》 2000年第2期32-33,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