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的安排,2000年4月至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4个小组,赴河南、陕西、江西、浙江、山东、辽宁、湖南、重庆8个省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以下简称乡镇企业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北大核心
2000年第4期448-457,共10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