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按美育的特点组织音乐教学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美育,又称审美教育、美感教育。它是以生动、鲜明的形象为手段,以潜移默化地陶冶人们的情操、净化人们心灵、培养人们的审美情感、情趣及审美为目的。其特点反映在它兼美感性、情感性于一体。按美育的特点组织音乐教学,就是把美育的特点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充分发挥音乐艺术与音乐教育的特点,使其真正具有审美教育的性质。首先,根据美感性的特点,音乐教育应有浓郁的音乐气氛,让学生感受音乐美。音乐课要把引发学生的美感放在首位。教师在音乐课上要充分调动听(音乐欣赏与教师的范唱、范奏)、学(也就是模仿)、思维等多种手段,开展有声有色、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引导学生感受并把握每个要素及总体的音乐美。这就要求各学校不仅要有合格的教师,同时还应配备相应的设备(如固定的教室、录像、录音、钢琴等)。
出处 《黄河之声》 1999年第4期28-29,共2页 Song of The Yellow Rive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