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乐死,这一终结生命权之争的话题,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在争论不休。安乐死是否道义,是否合乎伦理道德,它与故意谋杀之间的界限如何界定?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从我国国情出发,如何评价安乐死及其社会功能,应不应当由立法加以认可?对此,本文拟就这个问题加以探讨。一、安乐死的概念及其争议什么是安乐死?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 Cuthanasia,原意为无痛苦死亡,尊严死亡,中文译为安乐死。换言之,安乐死亦称安死术,是指当一个面临死亡并挣扎在难以忍受的肉体痛苦之中的人。
出处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2期9-12,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