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保护关系到全民族的生存、持续发展和兴旺发达,人民的环境意识如何是衡量社会进步和民族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国务院于1996年8月在《关于环境保护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地提出:大、中、小学要开展环境教育。作为学校,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和不加重学生负担的前提下,如何充分发挥学科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教学过程中渗透环境教育,提高学生的环境意识,使其成为保护环境的自觉参与者,对此,我们做了一些探索。 一、转变“应试教育” 观念。
出处
《教育导刊(上半月)》
1999年第Z1期79-80,共2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