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围绕主观与客观,人、自然与文化,个人与社会,现实与历史这四个方面展开关于自由的人学辩证法的讨论。文章认为,只有在主观与客观、意识与物质统一共在的世界里,才有人学意义上的自由;对超越现实的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人学意义上的自由的辩证运动的主要方向和恒久动力;尽管历史中的每个人都在进行自由选择,但这些选择的“合力”总要符合必然的要求;自由组成必然,必然包含自由,现实的自由选择在历史中是以不自由的必然决定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自觉地使自己的自由选择体现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这是作为自由之主体的人们不可推卸的重担与责任。
出处
《唯实》
CSSCI
1999年第7期3-7,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