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对金融犯罪的防范
出处
《征信》
1999年第4期46-49,共4页
Credit Reference
-
1郑宝利,孙维宪,赵新.基层央行依法行政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大庆社会科学,2005(6):40-41.
-
2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召开[J].中国监察,2010(14):23-23.
-
3许正中,曾西雅.整顿金融秩序,完善我国金融法律体系[J].金融科学(中国金融学院学报),1996(2):11-14.
-
4加大执法力度 完善法律体系[J].南方金融,1995(5):2-2.
-
5汪泉.我国金融业走向法制的重要一步[J].唯实,1995(Z1):31-34.
-
6严军.试论我国合作金融立法的必要性:兼议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缺陷[J].重庆金融,2000(1):43-44.
-
7叶林平.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完善[J].农村金融研究,2003(4):51-53. 被引量:1
-
8李宏.我国金融法律基本框架的建设与发展[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5(2):91-93.
-
9陈小夫.加强法制建设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保证[J].武汉金融,1998(12):37-37.
-
10迟智广,冯秀艳.防范金融从业人员犯罪刻不容缓[J].金融教学与研究,1998,0(3):4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