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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性亏损税前弥补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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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亏损按照发生原因的不同,可以分为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只需将当年“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即可自动抵销“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年初借方...
作者 韩卫涛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1999年第1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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