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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不等于“个人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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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时下,有些部门或单位出了一些“事故”,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失误”,造成了一些不该造成的“损失”,往往以所谓经过“集体研究”、“集体拍板”来推脱个人责任,这显然不是实事求是的、负责的态度。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现在,各地的企业事业单位中...
作者 楼宇然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1999年第19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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