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8月31日公告公布《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9月15日起施行。这是1993年《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以来,最高法院在总结5年来审判实践基础上针对审理名誉权案件中提出的一些如何适用法律问题所颁发的又一件重要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同新闻工作有关。这件司法解释有个重要特征就是注意到新闻工作的特殊规律,划清正当的新闻报道和名誉侵权的界限,有利于保护新闻报道的正常进行。表明我国年轻的”新闻侵权法”已初具规模。
出处
《新闻前哨》
1999年第1期42-4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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