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是治国安邦总章程。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建设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实践,1999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其中提出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这里,我们分明听到了共和国前进的脚步声,因为它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否定了中国几千年的"人治",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内在愿望和强烈呼声。近年来,中国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法院打官司的多了,遇事找律师的多了,到法律部门咨询的多了。据统计,近来北京每300人中就有一个因民事纠纷到法院去打官司,每500人中就有一个请了律师,每100人中就有一人到法律部门咨询过。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它是好还是不好,是值得欣喜还是值得担忧?我以为,就总体上说,它反映了人们民主精神和法治意识的增强,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出处
《今日科苑》
1999年第8期36-37,共2页
Modern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