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1年6月初,北京市公安局,先后收到寄自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公安局和东北公安部发来的两封绝密信件。信中通告:据铁道部公安局管制的中统特务阎振郎和辽宁锦西某工厂干部吴奇一揭发,居住在北京旧古楼大街四号的吴郁文,是杀害李大钊的大刽子手之一,此人在1927年曾亲自率匪徒捕杀我党李大钊同志。6月5日,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基平在两封绝密信件上同时批示:"请二处派员调查处理。"罪责难逃十几天后,侦查员报告:经调查,来信检举案情属实。而且在现存的敌伪档案中发现,1927年反动当局对杀害李大钊的有功人员给予了重奖。其中,京师警察总监陈兴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