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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权力确保公正 主审法官制试行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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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在法院审判环节上存在的合议庭、审判委员会、业务庭长、院长工作职责和审判职权不明确,合议庭责任和职能受到限制,庭、院长审判、监督、业务指导和行政管理的职能弱化的问题,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试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度,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内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此次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主审法官的任职资格做了具体规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审判员3年以上,并从事审判工作5年以上的法官。
作者 李东
机构地区 本刊记者
出处 《法律与生活》 1999年第5期1-1,共1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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