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打私官员把自己“打”进牢房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贪如水,不遏则滔天。原广东省东莞市打私办公室主任王兆才的腐败与堕落,就是缘自于一个“贪”字。他依附权势借打击走私之名,行损公肥私之实,短短2年时间,其索贿受贿金额居然高达100多万元;他与走私犯罪分子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在光天化日之下肆无忌惮地进行肮脏的权钱交易,给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巨大的经济损失。然而,他最终所得到的,是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可耻下场。
作者 焦辉东
出处 《法律与生活》 1999年第5期26-27,共2页 Law & Lif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