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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毒犯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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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3月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建国以来湖南省衡阳市破获的最大一起团伙贩毒案被判死刑的主犯执行枪决,随着刑场上响起的一阵枪声,5男1女6名毒贩结束了他们罪恶的生命(此前第一被告已病死在看守所里),然而在检察院起诉书中因贩毒435克列为第三被告、一审同样被判了死刑的宁岳忠却没有与其他6名罪犯一同命赴黄泉,而被改判为死缓。成了8名死刑犯中唯一留下性命的人。 这一团伙贩毒案,涉及湖南、广东。
作者 邹鲁军
出处 《法律与生活》 1999年第6期50-51,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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