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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将组织刑侦民警任职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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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提高全国刑侦队伍素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刑侦队伍建设,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素质考试考核暂行办法》和《刑事侦查员任职条件暂行规定》,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刑侦系统开展刑侦民警任职资格考试。 公安部提出,刑侦民警在参加基本素质考试考核合格后,才能参加刑侦民警任职资格考试。在岗的刑事侦查员(含预审员、现职处以下领导干部)均要通过考试,取得刑事侦查员任职资格。
出处 《公安教育》 北大核心 1999年第3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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