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适应新的产权制度的要求,必须相应建立和完善企业运行机制。一是建立新的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和决策机制。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必须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领导运行机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企业改制后,以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具有完全独立的法人地位,在法律上、经济上应独立于主管部门之外,不再是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董事会是企业的常设权力机关,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聘任或解聘经理,经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始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互制衡的领导运行机制。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1999年第2期23-23,共1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