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临淄区供销社改革前由于整个系统效益滑坡,多年来形成的经济包袱沉重,发展后劲明显不足。据此临淄区社党委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和考察论证,决定以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依靠自身不断的组织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按照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运作,达到自我发展的目的。一是实行股份合作制;二是实行集体资产租赁经营;三是实行资产整体出售;四是实行有限责任公司制;五是实行剥离改制经营;六是区社成立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由于实行租赁经营的企业,难以避免企业资产出现新的流失,因此,根据各企业的实际,在抽本租赁经营的基础上,对区属八个公司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对政策性、专业性的公司和规模相对较大、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零售商场,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由员工购股组建成股份合作制企业;对长期亏损或经济效益较差、经济包袱较重,且有部分净资产的社属公司和商场,在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改制成为责任有限公司。改制企业已初步形成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新格局。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1999年第11期18-18,共1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