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价格改革是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为以中介服务和信息服务为基本内容的价格事务服务提供了广泛的社会需求。物价部门应尽快转变管理职能 ,使价格事务服务与价格监督检查这两项不同性质的工作分开。价格事务服务对政府部门而言 ,应侧重于社会效益的公益性 ,而价格事务所应逐步实行有偿服务 。
出处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2期37-40,共4页
Journal of Hoha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