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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滦县支行加强农信社主要负责人“素质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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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以来,人行滦县支行针对农村信用社主要负责人业务素质、学历、技术职称低下、大部分现任社主任、副主任不具备《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要求,后备干部严重不足的问题,人行与县联社合作,在全辖实施了“素质工程”建设。 1.提高两个素质。一是提高现任社主任。
作者 赵锦辉
出处 《河北金融》 1999年第8期55-55,共1页 Hebei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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