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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法人资格的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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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的财产最初来源于股东的投资,但股东对其所投入公司的财产已丧失了所有权,而取得股权。公司对股东投资形成的财产享有所有权。这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因此,公司具有独立于股东之外的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就是公司法人的有限责任制度。法人制度最早起源于古代罗马法,但是,直到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才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了法人制度。
作者 王子清
出处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年第2期48-50,共3页 Journal of Fujian Institute of Financial Administ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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