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旧体系写作原理著作一般都是这样给说明下定义:“说明,是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把事物的状态、性质、特征、成因、关系等解说清楚的表达方式。”与此相关凡谈及说明文的特点时,也都说:“说明文是一种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解说事物、阐明事理的文章。”在这些解释中,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说明”到底是什么样的“表达方式”。显然,在已有的各种写作著述中,都没有说明“说明”到底是什么“表达方式”。
出处
《天津电大学报》
1999年第1期42-45,共4页
Journal of Tianjin Radio and Televisio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