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印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意见中,明确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
出处
《国际医药卫生导报》
1999年第10期2-2,共1页
International Medicine and Health Guidanc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