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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混合型国有控股公司的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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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不少地方的企业都逐步形成新的体制,国有控股公司是其中重要的一种。实践证明控股公司是一种有生产力的企业组织形式。国有控股公司分为纯粹型和混合型两种。混合型控股公司既从事资本经营又从事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本文作者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为按照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跨国界的集团化企业发展的要求,混合型国有控股公司必须具有“战略决策、人力资源、资本经营、生产经营中国内外工程总承包、控制协调服务、技术与科研开发、外经贸”等七个中心地位。
出处 《上海企业》 1999年第3期12-14,2,共4页 Shanghai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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